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工作需要,打造区域教育优质品牌,引领教育事业创新发展,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0名。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唯才是用的选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考察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毕业生;
2.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3.有三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的在职教师。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年龄在35周岁(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年龄可以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7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职教师,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专接本),具有中小学二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35周岁以上(1980年5月1日以前出生)的在职教师,最高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
3.应聘小学教师人员应具有相应学科小学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初中教师人员应具有相应学科初中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中文专业要求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聘9类小学教师岗位共计26名。其中:语文10名,数学6名,英语2名,音乐舞蹈2名,体育2名,美术1名,思想品德1名(招聘思想政治、心理学等专业),科学1名(招聘教育学<科学方向>、物理学、化学和生物学等专业),信息技术1名。
2.招聘12类初中教师岗位共计24名。其中:语文5名,数学5名,英语4名,音乐舞蹈1名,体育1名,美术1名,思想品德1名(招聘思想政治、心理学等专业),物理2名,历史1名,地理1名,生物1名,信息技术1名。
(四)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4.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