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15年4月14日—27日
考试时间:2015年5月16日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2013〕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黔人社厅〔2013〕1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赫章一中等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2015年赫章一中等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2015年赫章一中等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称《职位表》)。招考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局(原人事人才网www.gzrs.gov.cn)公布的专业目录《2010博士硕士本科代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计算机、会计及相关专业》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人才学科目录(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详见《职位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7年4月2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9年 4月29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7、截止到2015年8月31日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毕业证书等资格证书和学籍档案材料。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15年4月14日仍在岗的计生特岗和聘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2、截止2015年4月14日赫章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2015年4月14日-2015年4月27日。详见赫章县人力资源网(网址:http://www.hzrlzy.cn/)。
(二)报名时间:2015年4月28日—2015年4月30日上午8点30分至12点,下午2点30分至5点30分。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地点: 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地址:赫章县城关镇前河路,电话:0857-3232881)。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所提供材料用A4纸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5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其他相关资料、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6张。外县在职人员报考须持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隐瞒真实身份的,取消招聘资格)。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2015年赫章一中等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招聘方案》,下载并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后,用 A4纸打印出《报名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考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照《招聘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4.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如符合本次招聘其它职位报考条件的,在改报时限内(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日),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方可改报,不能改报和不愿改报的,对已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办理退费手续。
5.报名时收取考试考务费100元/人。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科目:详见职位表中“笔试科目”栏。
笔试时间:2015年5月16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费凭据于2015年5月15日下午2:30-5:30在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采取授课(试讲)的方式进行。
面试组织: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领取《面试准考证》的时间另行安排。
进入面试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方法计算。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根据报考职位开考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再进行面试,再面试成绩高者列入体检对象。
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考察不合格,报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不再实行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情况的。
4.未能在2015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等资格证书、学籍档案材料的。
5.不符合招聘对象和条件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8.其它经研究不能聘用的情况。
九、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赫章县人力资源网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三年,三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参加其他单位招考、工作调动等行为。
十、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十一、相关事宜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857-3222369(赫章县教育局)
0857-3232881(赫章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857-3222778(赫章县监察局)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方案》解释权属招聘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招聘过程中,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赫章县人力资源网(http://www.hzrlzy.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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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uy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