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2015湖南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79人启事详情见下文详细所示如下:报名时间:2015年6月13日- 6月16日。报名地点:衡阳市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华新开发区芙蓉路18号衡阳市人社局南院三楼)。报名期间联系电话:0734-8867005。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属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精神,现就2015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79名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计划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9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计划数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要求:

  应往届毕业生岗位:报考电大高职教师岗位者、高中教师岗位者、中职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岗位者须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岗位者(含特殊教育学校初中教师岗位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者须具有普通全日制专科学历或本科及以上学历。

  骨干教师岗位:报考高中教师岗位者、中职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岗位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岗位者、特殊教育学校初中教师岗位者须具有普通全日制专科学历或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者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报考教师岗位者原则上须具有相应层次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且所报岗位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书标注的任教学科(或大学毕业证书标注的所学专业或教师职称证标注的任教学科)一致,电大高职专业教师岗位、中职学校特定专业课教师岗位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岗位聘用人员须于2017年当地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结束时间前获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2017年当地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结束时间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报考各岗位者须系高等院校应往届未入编就业毕业生,在编教师(含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经单位和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也可以报考,其中报考骨干教师岗位者还须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连续5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且现在教育教学岗位。

  (五)年龄要求:

  应往届毕业生岗位: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者年龄须在2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其它教师岗位者(应往届毕业生)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骨干教师岗位:报考骨干教师岗位者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非计算机专业的报考人员须具有相应的计算机等级证书。

  (七)报考语文教师岗位者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报考普通话教师岗位者须具有一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八)具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的;

  3、近三年内受到过警告以上党纪处分的或记过以上政纪处分的;

  4、在道德方面存在严重错误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7、在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或直接引进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招聘(引进)纪律行为的人员;

  8、普通全日制在读的非2015届毕业生(含在读的非2015届毕业研究生以本科学历报考者或在读的非2015届毕业本科生以专科学历报考者);

  9、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在编教师;

  10、有其他不宜担任教师职务情形的。

  (十)注意事项:

  招聘办负责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以招聘办审定的结果为准。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教育信息网和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发布招聘简章,发布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招聘原则上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委托他人报名者,被委托者代报名时必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定校定岗)。

  2、报名时间:2015年6月13日- 6月16日。报名地点:衡阳市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华新开发区芙蓉路18号衡阳市人社局南院三楼)。报名期间联系电话:0734-8867005。

  3、报名程序为:填写报名表、接受资格初审、缴纳笔试费用(收费标准以市物价局批复为准)、领取领证卡等。

  4、资格初审时需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照片4张及如下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或普通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须于2015年当地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结束时间前取得教师资格证)。部分岗位报考者还须提供能够证明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书和证明。

  5、每一个岗位聘用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至1:2。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的出生年月日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责任编辑:Ci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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