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自2013年起我省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教育部制定并颁布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统一考试科目。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教师资格考试命题工作,制定考务工作规定。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安排在上半年。自2014年开始,山东省每年上半年集中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下半年不进行考试工作。具体考试时间和相关安排在举行考试的三个月前向社会公布。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各科成绩合格线由教育部结合我省实际商省教育厅后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由省教育厅确定,并及时将面试成绩报教育部考试中心。笔试单科合格成绩两年有效。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笔试和面试合格后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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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angj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