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同意,2015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校和乡镇公办幼儿园教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择优聘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洪梅
副组长:谢 筠
成 员:赖奇林 成 松 范美蓉 陈世忠 邱赣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赖奇林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陈世忠、邱赣生同志兼任。具体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
三、招聘计划
详见附1:《崇义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三)岗位条件
1.崇义中学教师
(1)崇义中学计算机教师
①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计算机类专业毕业;
③具备计算机二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④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崇义中学其它教师
①全日制师范类二本及以上毕业生;
②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招聘岗位相一致;
③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2015年已通过相应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人员;
④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乡镇中小学教师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2015年已通过相应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人员;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