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5〕1号)文件精神,海南省2015年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简称特岗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15年,我省儋州、东方、屯昌、澄迈、临高、昌江、乐东、陵水等8个市县计划公开招聘特设岗位教师439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数量见附表。
二、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参加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5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2、已取得教师资格证,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和我省在编的教师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3、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表),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一致;
4、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6、少数民族应聘者和本市县籍应聘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网上报名 点击快速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6月16日9:00至6月18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网址:海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http://tg.hnjs.org)。
2、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的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若某一招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足2:1,则取消或相应递减该岗位招聘名额至规定比列。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岗位,多报无效,应聘人员要对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设岗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应聘人员于6月23、24日登陆海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http://tg.hnjs.org)进入个人信息页面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7月9日—10日登陆海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入围者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计算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1)笔试考试时间为2015年7月12日上午9:00—11:30,笔试总分100分,其中教育公共知识占笔试总分40%,专业基础知识占笔试总分60%。
①教育公共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新课程改革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②专业基础知识分设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物理、初中化学、初中生物、初中历史、初中地理、思品、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特殊教育等17个学科,重点考查考生适应中小学教学需要的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③以上笔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2)查询笔试成绩
应聘人员可于7月22日登陆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和海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查询笔试成绩。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