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教育全面、均衡、优质、科学发展,我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中小学教师。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20日(星期六)9:00时至2015年6月25日(星期四)17:00时。
一、招聘人员范围、地点、职位和人数
(一)招聘人员范围。
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3、2014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骨干教师以及社会人员。
(二)招考地点。
本次招聘分别在广州市天河区、北京师范大学及南京师范大学设考点。
(三)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中学教师44名、小学教师101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5名,共150名。其中,广州市天河区考点面向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招101名、面向骨干教师招19名,北京师范大学和南京师范大学考点面向应届毕业生招30名。(各考点招聘的类别、学科及职位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胜任应聘职位的工作;
4、非广州市常住户籍(含增城区、从化区)的人员需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中规定的准入条件;
5、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6、同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具体资格条件以及其他具体要求。
(二)具体资格条件。
1、2015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下列条件须同时具备)。
(1)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含)以上学历、学士(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应聘职位专业代码要求以及各职位对应的其他具体要求;
(2)须提供由“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组织的国家英语四级425分(含)以上的成绩报告单或者合格证书(报考体育、美术、音乐科目的毕业生除外),报考英语科目的须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3)本科学历年龄限1989年1月1日(含)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限1980年1月1日(含)后出生。
2013、2014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具备与应聘职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2015届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需承诺在一年见习期满转正前取得与应聘职位相一致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报名时毕业不超过2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2年的视为非应届毕业生。
2、具有教学经验的骨干教师。
(1)广州市常住户籍(不含增城区、从化区)人员须满足下列其中一项报考条件:
①须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与应聘职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限1975年1月1日(含)后出生。
②须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与应聘职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中学二级/小学一级教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限1980年1月1日(含)后出生。
(2)非广州市常住户籍(含增城区、从化区)人员须满足下列其中一项报考条件:
①须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与应聘职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中学高级/小学高级(副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年龄限1975年1月1日(含)后出生。
②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含)以上学位;与应聘职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限1980年1月1日(含)后出生。
③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含)以上学位;与应聘职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中学二级/小学一级教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限1985年1月1日(含)后出生。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