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的办学水平,2015年合肥新站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0名中小学教师,现就选聘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选聘教育人才共10名,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表。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选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2、选报初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选报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3、选报初中教师必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选报小学教师必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其中选报语文教师普通话证书必须达到二甲及以上水平。
4、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选报: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选报非体育、音乐学科岗位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获奖学科须和参加选聘学科一致。
1、省特级教师;
2、地市级及以上教坛新星;
3、地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
4、县(区)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或地市级课堂教学评比二等奖及以上或省级课堂教学评比三等奖及以上;
5、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同时具备县区级教坛新星资格或者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
6、地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或劳动模范。
(三)体育学科报名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上述第(二)项条件之一,且获奖学科须和参加选聘专业一致;
2、足球、羽毛球、武术专业,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取得上述专业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
3、持有足球、羽毛球、武术专业的国家一级裁判证书;
4、在由体育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中获地市级前三名或省级前六名成绩的足球、羽毛球、武术专业优秀运动员;
5、有足球、羽毛球、武术工作经历,所带队员在由体育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地市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前六名的教练员。(须提供运动员获奖证书和赛事秩序册)
(四)音乐学科报名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上述第(二)项条件之一,且获奖学科须为音乐(非钢琴类)专业;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