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规定,经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核,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评审,谢海娃等139人认定通过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其中全日制师范教育3人、国考合格136人(具体名单附后)。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从6月8日至6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泰顺县教育局人事科反馈, 并提出书面材料。联系电话:67582580 。
领取证书时间:6月25—26日(上午8:30—11:00 下午2:00—5:00)
领取证书地址:泰顺县教育局人事科(三)。
注意:1.携带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领取,逾期不再另行安排。
2.领取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要及时放入本人的人事档案中。
3.申请人现场核对《教师资格证书》的本人信息,如有误差务必在6月26日前提出修改,逾期责任自负。
原标题:泰顺县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合格人员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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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6月8日
(责任编辑:wangj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