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规定,经区政府同意,2015年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2015年度滁州市南谯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5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25周岁以下”为“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于2015年6月10日在滁州教育网(http://www.czjy.cn)、滁州市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nq12333.gov.cn)、滁州市南谯教育网(http://www.cznqjy.cn)等网站统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9日— 6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滁州市南谯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地址:南谯政务新区6号楼219室;联系电话:0550-3113221)。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集中统一报名方式,并进行资格初审。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如实填写《2015年度滁州市南谯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请用A4纸打印),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2)提交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
(3)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证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所在学校盖章的“2015年毕业,现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材料等;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出具个人承诺书,承诺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在2015年7月31日前仍未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相关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