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结合贵阳职业技术学院的用人需求,决定开展2015年公开招聘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的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教或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贵阳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的监督、指导下进行,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由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0名,招聘岗位为教师(C类)和专业技术岗位(B类)。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详见《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2015届、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7年6月1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4年6月18日以后出生)。年龄时间计算截止至2015年6月18日。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5年6月18日。
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和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 2012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
3.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截止2015年6月18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4.截止2015年6月18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0.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1.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点:贵阳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609室,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609号。
2.报名时间: 2015年6月18日至6月20日上午9点至下午17:00。
3.报名要求:
(1)报考岗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填写《贵阳市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招聘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