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山西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校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教师岗位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6月30日后出生);其余岗位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后出生);实践教学教师岗位的年龄同等条件下可放宽到45岁,但必须具有相应中级及以上职称、一线岗位工作5年及以上经历。
年龄计算以2015年6月30日为准。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5.能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或调动手续。
二、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资格条件
山西工程技术学院是隶属于山西省人民政府,由山西省教育厅直管的全额事业普通本科院校。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人社厅下达的2015年度录用招聘计划,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其中,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学校将专门拿出2个名额,用于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具体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2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要求等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和公告
招聘方案经上级部门批准后,在学校校园网站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发布时间距考试时间在20天以上。
(二)报名
1.时间:2015年6月16日至7月8日(其中7月4日、5日双休日不休息)。
2.地点:山西工程技术学院办公楼四层组织人事部408房间。联系电话: 0353-6664700。
3.报名方式:本人持有关证件到报名点直接报名。
4.所需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本科、研究生)、学位证(学士、硕士、博士)。已就业人员还需提供本人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未就业人员还需提供本人毕业学校统一发放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已进行人事代理的人员需提供与人才中心签订的人事代理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
5.填写《山西工程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贴照片),见附件2。另交同底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每人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1.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复审两次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校园内或学校网站上进行公布。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可随时审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纠正或处理。对招聘过程中不能办理就业报到或调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报名人数与所招聘岗位数之比不达3︰1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指导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过程予以全程监督。
(五)笔试、面试
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笔试和面试(试讲、答辩等)。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测试》两部分,各占5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应用文写作;《专业测试》文史经管法类考大学语文、人文社科知识;理科类考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工科类考高等数学、工程制图。
参加笔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自带黑色碳素笔、制图工具等。其他物品均不得带入考场。
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15年7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不达线者不得进入面试。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