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合同制教师200名(专业条件详见报名地点)。在招聘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聘六类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生和蒙汉双语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且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相关学历要求的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
2.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国人部发〔2005〕1号)。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3.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其它条件
1.须具有全日制师范类(含全日制非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人员需专业对口,且具有教师资格证。师范类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话测试合格证。2010年11月底前在册,现在岗的昆区学校校聘教师可不受毕业院校、专业、年龄的限制,但所取得的学历和教师资格需符合教师法要求。
三、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15年6月23日至6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正常休息,逾期不予报名。
(二)报名地点:包头市昆区社会综合服务中心2号楼A座一楼大厅(黄河大街与丰盈道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可乘21路、55路公交车前往)。
(三)报名须知:报考人员须填写《2015年昆区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园教师报名表》(报名表从简章后附链接下载),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数码彩照2张、毕业证(或毕业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证明)、普通话测试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与参加笔试、试讲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2015年的应届毕业生未领取毕业证的,由学校出具学历及专业证明。
(四)收费标准:报名费及考务费每人70元。2015年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不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2014年的高校毕业生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的50%。低保家庭考生携带家庭低保证明,可免收费用。
(五)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包头市昆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六)开考原则。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应达到4:1以上方可开考。特殊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七)领取准考证。考生于2015年7月1日至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携带身份证及交费收据(报名号)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