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明光市中小学教师调配管理办法》(明教人〔2013〕119号)的相关规定和明光市明湖学校(含初中部和小学部)2015年秋季正常开班办学的需要,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从明光市农村中小学公开选调30名教师到明湖学校任教,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专业能力测试、考绩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选调岗位与人数
此次公开选调教师共30名(其中初中部13名、小学部17名,具体选调岗位计划见附件1)。
三、 选调条件与对象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编制现在我市农村中小学,且正式录用在我市农村中小学任教满5周年(2010年秋季开学前经明光市教育局办理相关手续上岗任教)。
3、2012年以来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并完成2012年以来的继续教育培训学时任务。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6月18日及以后出生);经教育主管部门选派,脱离原工作岗位,到新疆、四川、西藏等边远地区支教一年及以上,完成支教任务的年龄放宽到50周岁(1965年6月18日及以后出生)。
5、报考选调小学教师岗位人员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选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6、报考选调人员须具备各岗位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和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含取得任职专业能力提升培训合格证书)。
7、报考选调小学部教师岗位人员须为农村小学在编教师,报考选调中学部教师岗位人员须为农村中学在编教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2012年以来,因违反师德师风规定,受到通报批评或处分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5年6月18日—6月24日为期7天):在明光市政府网、明光先锋网、明光教育网、明光市人社局网站(以下合称网站)以及各校宣传栏公告。实行条件、程序、岗位、标准、结果公开。
(二)报名
1、2015年6月26日—6月30日(上午8:00 -11:30,下午15:00-17:3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非本学科的须提交相关专业能力提升培训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继教证书(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到教育局人事科现场报名,咨询电话:8153630。
2、填报《明光市明湖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从附件点击下载)。
3、提交近期本人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反面注明姓名、报考学段、学科),缴纳笔试费用。
4、提供加分因素的原件和复印件,2015年7月11日笔试结束后不再受理。
5、提供编制关系所在学校出具的在编证明、任教年限证明、任教学段学科证明、2012-2014年度师德考核、年度考核结果、继续教育培训完成证明和现实表现鉴定(附件2为证明材料的统一格式),证明材料须经经办人和校长认真审核后签名确认并盖学校公章。
6、每人限报1个岗位。
7、2015年7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考试时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
8、报考人数与岗位指标数比例应等于或超过2:1,不足比例的,按比例核减选调岗位计划。岗位报名人数不足2人的,取消本选调岗位,原报考人员允许在报名截止后1天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报名时将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对不符合选调条件和弄虚作假者,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笔试
1、时间:2015年7月11日上午 8:00-10:00《专业课》,10:30-12:00《教育学》和《心理学》。
2、地点:在明光市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内容、考试时间和分值:
①内容。《专业课》为各岗位相应学科的教育教学相关知识。《教育学》和《心理学》为专科及以上层次内容。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