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学院活力,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贵阳护理职业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贵阳护理职业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办公室统一部署,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或试教、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贵阳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的监督、指导下进行,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由贵阳护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我校共计划招聘教职工12名,其中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3名,教师7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贵阳护理职业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本次招聘设A、B、C三种岗位类别,其中,A类为管理岗,B类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C类为教师岗位。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贵阳护理职业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6月2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27日以后出生);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4年6月27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的年龄要求,以岗位一览表为准,年龄时间计算截止至2015年6月27日。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5年6月27日。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 2012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
3.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截止2015年6月27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9.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0.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简章分别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贵阳护理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五、报名、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名时间: 2015年6月27日9:00至6月29日17:00
报名地点:贵阳护理职业学院图书馆一楼大厅。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西路2号。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填写《贵阳护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
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招聘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9:00至12∶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