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大学同意 ,宁波大学科学 技术学院决定 面向全国公开 招聘事 业 编制工作人员1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宁波大学举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分类类别为独立学院,经费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学院现有高级职称人才80余人,其中正高级职称人才10余人,副高级职称人才70余人。具有硕士学位以上人才250余人,其中博士学位人才30余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 德才兼备的用 人标准,采 取公开报名、统一 考试和 择优聘用 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 所需的学历 、资历、 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 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 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 围及资 格条件
备注:属于2015年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凭学校推荐表 和就业协议报名且须于2015年8 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 、学位。属于国 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报考时须已取得国 家教育部认 定的学历(学位)证 书,专业相近 的以所学课程名 称 为准。“主要学生干部” 包括:班长; 团支书;党支 部书记;二级学 院团委、 学生 会、社团联合会中的部长级及以上的 学生干部。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程序
1、本次 考试 采用网络 报名方式
时间:2015年6月25日9:00时—2015年7月1日16时
网址: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
报考者选择进入“宁波 学科学技术学院招 聘事业 编 制工作人员网上报名”,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不如实填写的,取消报名资格),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另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 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K 以内 不大于160×200像素 ,不小于80×120像素。
2、资格初审
时间:2015年7月2日9时—2015年7月6日16时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 报考资格 进行初审期 间,报名系 统不再对报考人员开放。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
时间:2015年7月7日9时—2015年7月9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宁 波人才网首页“ 考试报 名”查 询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 行网上缴费 确认并查 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 确认的,视为 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笔试考务费标准:40元/科(浙财综字〔2007〕7号)。
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 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 合报考条 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5年7月15日9时—2015年7月16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在 规定时间内登 录中 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 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均委托具有考试 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教务运行岗和网络信息岗笔 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大学心理学》、《高校教师伦理学》、《高等教育法规》和SQL,Oracle、My SQL、Access、Server等数据库相关专业知识。
机建学院实验员岗位 笔试内容为《高等教 育学》、《大学心理学》、《高校教师伦理学》、《高等教育 法规》和教 学设备采 购与管理、工科实验室管理、实践教学与改革等相关专业知识。
职员岗位5个(党政 办秘书岗、法商教务秘书、生命教 务秘书、机建教务秘书、资产信息岗)笔试内容为《高等教 育学》、《大学心理学》、《高校教 师伦理学》、《高等教育法规》和高校管 理等专业知识。
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大学心理学》、《高校教师伦理学》、《高等教育法规》和高校辅导员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5年8月29日9:00-11:00,具体地点和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 到低分按1:3比例确 定面试对象(不 足比例的按 实际人数 进入面试)。笔 试成 和进入 面试人 员名单 将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公布(http://www.ndkjxy.net.cn/)。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资 格复审者须携 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政治面貌证明、(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和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等原件并附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 符者,不能通过 资格复审;不 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其中教务运行岗位面试时加试上机考(数据库、网页知识等);网络信息岗面试时加试上机考(网络基础、网络技术、操作系统含windows、Linux和Unix等)。面试总分为1 00分,其中加试上机 考试的分值 占面 试总分20%,面试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 放弃面试;由此产 生的空缺 不替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 成绩的60%之和,总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 按总成绩从高分 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 考试课目。考生可在面试 后3个工作日登 陆学院 网站查看面试和考 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 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 想政治表现 、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 出现 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 绩 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核准 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 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 农业家 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 于2015年 全日制普通 高校应 届毕业生的须于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未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 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7600037 ,联系人:朱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609616。
原标题:宁波大学科学技术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宁波大学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201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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