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及时补充教学人员,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3〕10号)精神,经县编委会研究同意,现就2015年灵璧县公开招聘农村幼儿园教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数及有关事宜
本次共招聘120人。分8个岗位进行报名,每岗位各招聘15人,统一笔试,分岗位面试,分岗位计算总成绩,分岗位确定招聘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条件标准及办法》;
3、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
4、年龄30岁及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全日制学校在读的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六)未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四、招聘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6月29日—7月3日,共5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
县教育体育局四楼会议室。
3、注意事项
(1)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幼儿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2寸彩照6张;
(3)填写《2015年灵璧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4、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5、报名费90元。
(二)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