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以培养幼儿教育、小学教育师资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坐落于女皇故里、剑门蜀道、全国最宜人居城市——广元,占地面积331亩,校舍建筑面积10余万平方米。是川北地区师培干训中心、信息资源中心和教育科研中心,是四川基础教育师资与高职人才培养培训的重要基地。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人数、应聘基本条件
二、招聘方法
1.报名时间:学校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及条件。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8日下午5点。
2.报名方式:应聘者须填写《川北幼专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并连同个人应聘电子简历、电子全身正面生活照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扫描件,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送至邮箱:399511775@qq.com。个人信息要详细填写,联系电话必填并保持畅通,信息不全者按审查不合格处理。
3.考核方式和时间: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招聘考核工作。
(1)资格审查。学校组织人事处对应聘者信息按照各岗位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学校组织人事处按照面试人员名单电话通知面试,接到电话通知的人员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学校文心楼309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若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实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面试时将根据不同岗位分组进行,面试内容分结构化面试和技能考核。
(3)考察。学校组织人事处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公示及录用
学校组织人事处根据拟聘人员的考核结果,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的拟聘人员,在学校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与被录用者签订劳动合同。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
一经录用直接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年),享受与在职人员同工同酬待遇(月薪4000元以上),并按规定购买五险。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梁老师
邮 箱:399511775@qq.com
联系电话:0839-3314523 13550978099 13908121785
原标题: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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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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