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2015江苏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招聘16人简章(三)已经公布,报名时间:2015年7月8日至2015年7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

  为选拔优秀人才,充实直属院校教师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

  3、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其他须为无锡市生源或无锡市户籍。

  4、年龄要求:应届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1日后出生);非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1 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的非应届毕业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4年6月1日后出生)。

  5、应聘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应聘研究生学历岗位要求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一”,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准)。

  二、有关说明

  1、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15年毕业或2014年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凭《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获得境外学历的是指2013(含)年以后毕业,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且未就业的人员。

  2、工作年限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为依据按实计算,以2015年8月31日向前推算。如无合同,按各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起始时间计算或按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缴纳起始时间计算。

  3、无锡市户籍是指非应届毕业生具有无锡市户籍(含江阴市、宜兴市)或应届毕业生为无锡市生源。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考生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15年7月8日至2015年7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详见附件三。

  3、现场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考生须如实填写《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二),并提供所需证件原件,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应聘考试资格。此表可自行从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打印,并贴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2)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必须提供委陪、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者还需提供本科时的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劳动(聘用)合同等岗位条件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上述证明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初审。报名时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4)考生只能选择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5)报名时须交90元考试费,另附本人电子照片一份,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为近期免冠证件照,格式为:蓝色背景,尺寸150像素*200像素,以“.jpg”结尾或电子照片(以身份证号为文件名,准考证用)。

  4、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到1:3的岗位,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对少数专业特殊、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降低开考比例。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名时间为2015年7 月13 日。补报不成功的考生报名费将退还。

  5、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者于2015年 7 月15日登陆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网站,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各阶段通知详见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网站,逾期不参加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考试

  (一)教师岗位(岗位序号1-12)的考试包括笔试和课堂教学(试教)环节,根据各环节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具体办法如下: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公共知识包括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等,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作为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笔试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后,60分为合格线,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下一环节考核的人员。

  2、课堂教学(试教)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课堂教学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课堂教学成绩占总成绩60%。

  (二)教师岗位(岗位序号13-16)的考试包括教育公共知识和专业技能考核、课堂教学(试教)环节,根据各环节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具体办法如下:

  1、教育公共知识和专业技能考核

  教育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主要为教育公共知识。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责任编辑:Ci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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