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编委研究同意,县城区小学面向乡镇小学选调教师16名。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
三、选调对象
乡镇中心学校在编在岗小学教师,具有五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010年12月31日后新进人员不在此之列)。
四、选调条件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所学专业或任教学科必须与选调岗位一致;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近三年因参与有偿补课和搞有偿家教受查处的。
五、选调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选调的有关信息公告将于2015年6月29日起通过东至县政府网(http://www.dongzhi.gov.cn/)、东至教育体育网(http://www.dzjy.gov.cn/)、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dzldj.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时间2015年7月3-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2015年东至县城区小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身份证(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等有效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参加选调考试介绍信及经学校验印的上一学年度原始备课笔记。逾期不再办理。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进行。
3.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后,报考人员于7月8日在原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各岗位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应不低于2:1,否则相应核减或者取消该岗位(学科)选调计划数。核减或取消岗位选调计划数的将另行公告。被取消选调岗位的报考人员,由东至县教育局负责通知于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