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和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院校未就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教师130名。其中,小学教师80名,高中教师50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见附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普通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小学以上教师资格,且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
3、应聘高中教师岗位,应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中教师资格,且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受到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符合招聘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拟聘用对象等程序进行。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日—7日。
2、报名地点:县人才交流服务大厅(县人社局大门西)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符合招聘条件人员须本人持毕业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市人社部门开具的就业介绍信(或市人社部门开具的报考资格证明)、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从新野政务网下载填写《新野县公开招聘教师登记表》(一式两份)。每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科报考。每位报名人员现场照相、现场身份证识别和现场采集指纹。交纳考试费30元,数码照相和信息采集费12元,共42元。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