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5年全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5年全县部分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39名,其中教育系统6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条件详见招聘计划一览表。招聘公告于6月26日以后登陆浦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pjhrss.gov.cn)、浦江县人才网(www.pjren.com)查询。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具有浦江户籍(公告之日止)或生源地为浦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或各类高校历年毕业生。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招聘计划中某些岗位对户籍有不同要求的,按招聘计划执行。
上述应届毕业生应于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其他人员应于报名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含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书)。
2.本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应聘。
(二)应聘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应当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条件和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
其中,有关专业条件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进行认定,以适合岗位工作需要为原则,不强调专业名称字面完全一致。
鉴于本次招聘的体检和考察工作将参照现行浙江省公务员考录相应环节工作的办法进行,身体状况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或存在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各类情形的人员,不宜应聘。
2.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3.年龄18至35周岁(1979年6月 26日至1997年6月26日期间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按单位按岗位的办法,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对聘用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具体招聘办法如下: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7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北路97号)一楼大厅。
报名办法:凡符合条件者,请携带报名表一式二份(浦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 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二寸正面照二张,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交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合格者需缴纳考务费40元。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准考证领取方式
应聘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于7月15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7月18日。应聘人员需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哲学、政治、历史、人文、法律、科技、管理、经济、公文、常识、写作等;报考幼师岗位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教育政策法规。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按照实际参加考试总人数淘汰10%的人数比例划定。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