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编委办《关于做好2015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5〕1号)精神,我县今年招聘特岗教师40名,其中小学31名、初中9名。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应聘陆川县2015年特岗计划教师并通过自治区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程序: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公示、集中培训、签订聘用合同等。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主要内容
(1)目测应聘者五官是否端正,语言表达是否清晰流畅,其身体素质是否达到教师资格认定的基本要求。
(2)查验复审应聘人员的证件及相关材料。应聘人员需交验下列材料:
①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②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验证后返回个人,下同)
③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④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含学业成绩)复印件;
⑥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毕业生,应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⑦最高获奖证书复印件;(没有的,不须提供)
⑧专科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学院(校)出具的师范类专业证明。
⑨往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供任教经历证明;
以上材料请统一用A4纸复印,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一本。其中③—⑨项可根据本人情况提供。同时,请应聘人员带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交验是否签订。
2.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5年7月14日至15日上班时间
上午8:00—11:30;下午2:30—17:30;
地点:陆川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0775-7333705(县教育局)
(2)凡资格复审时间未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得进入招聘的下一程序。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