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市中小学师资力量,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大人社发[2013]71号)规定,普兰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兰店市教育局组织普湾新区(普兰店市)中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组织78所中小学校、提供213个专业技术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2人(具体详见2015年普兰店市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三)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相关资格;
(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2015年普兰店市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年龄计算:30周岁是指1985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是指1980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五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能报考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有不良嗜好、行为不检、受过治安处理的;心理不健康、有心理疾病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3日—7月17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普兰店市科技教育中心。
3.报名要求: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需本人提供教师资格证、毕业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网上确认证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毕业证网上确认证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各一份。填写《普兰店市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一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报名考试费50元。
2015年应届毕业生若无教师资格证网上确认证件,须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如报考二个以上招聘岗位,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报名与考试时应使用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没有达到3:1的竞争比例时,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量。并通知已报名者进行岗位调整,不同意调整的将退还考务费。报名后未按期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涉及到违法犯罪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考试内容、方法和时间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内容:笔试科目为一科,内容由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和公共基础知识四部分组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15年7月25日上午9:00—11:00,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评定后,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对笔试合格者,按笔试成绩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招聘计划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按2:1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视为拟定面试入围人员。
对笔试后合格人员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未达到2: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仍可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足60分,取消聘用资格。
4.笔试要求:报名人员于2015年7月23日在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报考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5.加分条件:依据《关于印发大连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大人社发〔2014〕193号),2013年以前(含2013年)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且经考核合格后3年内,符合其所在地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参加本次招聘,笔试成绩加5分。但报名时需填写《大连市“三支 一扶”大 学生 参加 事业单 位 招 聘笔 试 加分审核登记表》,到市高 校毕业 生就 业服务中 心进行 加分资 格确认。
依据《关于鼓励适龄青年应征入伍有关政策的通知》(大政办发〔2011〕111号),大连地区应征入伍满两年或两年以上、现已退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参加大连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笔试成绩加5分。但报名时需填写《大连市退役大学生参加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分审核登记表》及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张)到大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进行加分资格审查。
6.成绩查询:2015年7月26日登陆普兰店市教育局网查看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
7.面试人员确定:2015年8月3日,登陆普兰店市教育局网查看拟定面试入围人员。
(二)面试(试讲)
面试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做放弃面试处理。
1.时间地点:8月10日,早6:30分开始。地点在普兰店市第十一中学。
3.面试要求: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每位考生试讲时间为15分钟,内容为学科教材知识的授课能力,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权重为6: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员。同一岗位确定的考核和体检最后一名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
五、考核和体检
2015年8月13日登陆普兰店市教育局网查阅参加考核和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日期和地点。
考核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教育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和体检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普兰店市教育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订立聘用合同。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办理派遣手续再办理聘用手续。在职报考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
新招聘的中小学教师,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允许申请在事业单位间流动,同级人社行政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咨询:普兰店市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0411——83113451
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订立聘用合同)请留意普兰店市教育局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原标题:2015年普湾新区(普兰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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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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