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经县政府同意,我县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公开招聘教师130人。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报考小学的具备国民高等学历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的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前教育、幼教专业且具备教师资格证或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年龄30周岁以下。岗位条件中所需的年龄均从7月1日开始计算。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五河县在编正式教师。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5日至7月19日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五河县实验小学。
3、报名时应从五河县人民政府网下载相对应的报名表,在电脑上填写好内容并打印后贴上照片(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另交2张)上交报名处。同时在报名时考生需手签报考信息诚信承诺书。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4、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属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5年7月20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2015年7月20日前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件原件的报名人员取消其报考资格
5、考生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学科相同或相近。考生亦可以教师资格证注明的学科为准报考相应岗位。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若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相应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