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中心小学、市属学校:
根据中共福安市委会议纪要(2013年第31期)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福安市1984年底以后参加代课的、2002年3月前按规定清退在册的代课人员,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名额
㈠招聘对象:福安市1984年底以后参加代课的、2002年3月前按规定清退在册的代课人员。
㈡招聘名额:10名。
二、报考人员条件
㈠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表现好,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无犯罪记录(政审合格),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身体健康;
㈡计划生育要求:符合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具体由市卫计局审核确认;
㈢遵守《信访条例》要求:无因违反《信访条例》受到治安处罚,具体由市信访局牵头审核确认;
㈣年龄要求:男的55周岁以下(1960年7月1日后出生),女的50周岁以下(1965年 7月1日后出生);
㈤教师资格要求:教师资格证书取得的时间在2015年7月8日之前;
必须同时符合以上招聘对象和条件者,方有资格参加招聘。
三、公开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㈠报名
1、报名前先对报考对象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方可正式报名;
2、初审报名时间:2015年7月9日至7月15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地点:福安市教育局人事股。
4、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婚育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如实填写《福安市2015年招聘农村小学教师考试初审表》和《福安市2015年招聘农村小学教师报名表》,若有不实之处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考试资格,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㈡资格审查。根据报考条件和要求,由福安市教育局与市人社局共同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福安市教育局核发准考证。
㈢考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指定复习教材为《教育理论》(全国各类成人高考复习考试辅导教材教育学部分,高等教育出版社第5版);招聘考试只进行笔试,不进行面试,笔试试卷委托省人事考试中心命题和阅卷。考卷采取答题卡答卷,计算机阅卷;考试试题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试卷满分100分,时间为100分钟。
笔试时间定2015年8月1日上午9:00,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7月30日-7月31日上午12:00前,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