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东农业大学简介
山东农业大学坐落在雄伟壮丽的泰山脚下,前身是1906年创办于济南的山东高等农业学堂。后几经变迁,1952年经全国院系调整,成立山东农学院。1958年由济南迁至泰安,1983年更名为山东农业大学。1999年7月,原山东农业大学、山东水利专科学校合并,同时山东省林业学校并入,组建新的山东农业大学。目前,学校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农业科学为优势,生命科学为特色,融农、理、工、管、经、文、法、艺术学等于一体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是农业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林业局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是山东省首批五所应用基础型特色名校之一。
学校现有在校生33746人,其中本科生30659人,博士、硕士研究生3087人。另有在职攻读硕士学位739人,继续教育类学生22766人。现有教师中有中国工程院院士4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专家9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人,国家千人计划1人,国家青年千人计划2人,国家万人计划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4人;“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泰山学者攀登计划2人、“泰山学者”18人。
学校拥有1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一级学科博士点、49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99个硕士点,89个本科专业;有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2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科技部、教育部新农村发展研究院、2个农业部重点学科、1个国家小麦育种栽培技术创新基地、1个农业部综合性重点实验室、2个农业部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2个农业部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1个国家林业局山东泰山森林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1个国家小麦改良分中心、1个农业部谷物品质检测中心、1个黄淮海区域玉米技术创新中心、1个农业部农药环境毒性研究中心;21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2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省级国际合作研究中心、1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个省级软科学研究基地。有5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5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9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90名,其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18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72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身体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7月13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7月13日以后出生);
5. 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农业大学网站(http://www.sda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
报名方式: 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应聘材料,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电子邮箱地址为rsc@sdau.edu.cn,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应聘专业+姓名”(如:教师1作物学专业张三)。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材料(以下所有材料请发送电子版本进行报名,原件及复印件须在报到面试时提供):
(1)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须于 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3)有本人签名的《山东农业大学岗位应聘申请表》(附件2,以姓名+申请表命名)、《山东农业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3,以姓名+汇总表命名)和个人简介(限1页,包括个人发表论著、承担项目、获得的成果、奖励等,以姓名+简介命名);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5)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提供)。
(6)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还须提供担任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履历和获得奖励情况等的相关证明材料。需符合以下要求:中共党员。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担任过一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学生会之外的校级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并须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三好研究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奖励。
报名结束后,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