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2015辽宁沈阳工业大学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短缺人才112人启事详情见下文详细所示如下: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5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辽人社 [2015]46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5年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教办发[2015]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沈阳工业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短缺人才计划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具有博士学位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15年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15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

  2. 报名方式

  应聘沈阳校区岗位人员,将应聘简历发送至电子邮箱:personnel_sut@126.com。

  应聘辽阳校区岗位人员,将应聘简历发送至电子邮箱:jingbos@163.com。

  请应聘人员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应聘的岗位名称。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每名应聘者只能报名应聘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学校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学校网站(www.sut.edu.cn)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核

  考核程序包括初审、面试、综合评价、审核,具体按《沈阳工业大学人才招聘工作办法》执行。各岗位考核随时进行,额满为止。

  初审分别由学校人力资源管理处、学院组织进行,初审合格者进入面试。

  面试由学院教授委员会组织进行,按照《沈阳工业大学人才应聘面试指标体系》进行定量打分,被考核人最后得分达到70分者认定通过面试,面试合格者进入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由校学术委员会组织实施,综合评价采用定量评价方式进行,主要评价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并按照《沈阳工业大学人才应聘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定量打分,被考核人最后得分达到70分者,按岗位计分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综合评价合格人员。

  学校人力资源管理处将综合评价合格人员基本信息汇总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参加体检。

  面 试 及 综合评价的  时 间 在 学 校 网 站(w w w. sut.edu. cn)上 公布。未在 规定时 间内参 加 面试及综 合 评价者,视为 自动放弃。

  (五)体检

  根据学校校长办 公会审核结 果,确定参 加体 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www.sut.edu.cn)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 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 肝表面抗 原携带 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组织实施。对身体 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在具有公务员考 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 聘体检经 验的三 级甲等医院进行。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可另选体检医院进行,学校将上报省教育厅并商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复检医院。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由省教育厅会同学校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报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学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六、其他

  1.在招聘考试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2、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学校将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递补仅一次。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原标题:沈阳工业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短缺人才公告

  点击下载>>>

  沈阳工业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短缺人才计划信息表.xls

  沈阳工业大学

  201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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