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市级部分教育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名额等情况见附表),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和考试考核确定人选调入。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省内外在编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且占编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者所占编制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的方可报名。
4. 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与工作能力,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全部要求条件,学历、学位国家认可。
5. 年龄总体要求为18至40周岁,即1974年7月17日至1997年7月16日出生。
6. 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后续通用标准。
7. 考生同一《毕业证书》,所载信息既要符合《公告》正文的要求,又要符合《岗位表》中招聘岗位对于“学历层次”、“学历专业及方向”等要求。考生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须符合岗位表“从业资格”;考生教师资格证书“资格种类”,须符合岗位表“面试层次”,资格种类具体规定见国家《教师资格条例》。每名考生仅可报考一个岗位。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
3.尚未解除党纪或政纪处分。
4.尚在人事考试有关禁考期。
5.现役军人。
6.有关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选调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市教育局在德阳教育网(www.dy-edu.cn)上发布信息。考生须持《报考信息表》原件1份(表样附后)、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户籍证明信)、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证明符合报考岗位具体要求条件的证书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以及1寸近期照片两张、考生承诺书原件1份(考生须承诺公示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由本人负责提供原单位签署同意本人调出的书面意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表样附后)到各选调单位报名并资格审查。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占编人员报考还需提供现任教学校同意报考意见书。
2.报名时,由各选调单位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审核人签名),市教育局复审(需考生提供岗位条件原件),资格复审合格的领取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资格审查合格考生人数与岗位名额原则上应达到3:1比例的岗位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降低开考比例为2: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名额。
(二)考试
1. 考试内容
两科成绩及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两科成绩按所占比例折合后计入考试总成绩,所有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2. 笔试
笔试时,考生本人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包括有效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下同)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在德阳教育网公布所有考生笔试成绩。
3. 面试
笔试后,按考生人数与岗位名额3:1、2:1或1:1的比例,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末名次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须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即不得低于本次选调所有参加笔试考生平均笔试成绩的70%。
面试时,考生持本人面试准考证(考前按规定领取)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