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2015辽宁大连工业大学招聘37人启事详情见下文详细所示如下: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7日至7月24日。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5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 [2015]46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5年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教办发[2015]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15年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大连工业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15年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15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7日至7月24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我校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登陆大连工业大学网站(http://rsc.dep.dlpu.edu.cn)报名。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试考核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将取消或削减招聘计划。

  (三)资格审查

  学校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学校网站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笔试分为两个考试科目,笔试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成绩按照5:5的比例计入笔试总成绩。

  笔试的要求、时间、地点和笔试成绩将通过学校网站公布。

  笔试结束后,学校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上报省教育厅并商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面试前,因应聘者自 愿 放弃、资格审查不合 格或弄虚作假被 取 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 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学校向其他进  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

   笔试、面试 成绩按权 重比例5:5计算应 聘人员 的总 成绩, 总成绩 在学 校网站公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 绩从高到低的顺 序,按招聘计 划1:1 的比例确定参 加体检人员。总成 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 由 高到 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 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 作手册、《关于修订<公 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切实 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 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 [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组织实施。 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 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 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 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 复检的,可在接到体 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可另选体检医院进行,学校将上报省教育厅并商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 复检医院。复检内容为对 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由省教育厅会同学校对拟考察 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 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 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报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厅审核后,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学校将调查核实 ,并提 出处理意见。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 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 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 争、择优”的 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 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 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六、其他

  1.在招聘考试期间,如不按规 定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者,视为自动弃权。

  2.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 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学校将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仅一次,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 到低的顺序确定。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省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原标题:大连工业大学20  15年公开 招聘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5年大连工业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考试考核.xls

  大连工业大学

  201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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