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春季在含山县教育局申请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并经认定通过的人员,请于2015年7月21日至8月31日工作日到含山县教育局人事股(含山县政府大楼1125室)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联系电话:18055578957。
领取要求:
1.如本人领取,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如委托他人领取,需携带本人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否则不予发放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由本人保管使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保管。
含山县教育局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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