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新建的永宁幼儿园、孟良河幼儿园、南街幼儿园现已竣工,计划于2015年7月正式投入使用。为确保三所幼儿园教师队伍配备,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为顺利完成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打造品牌学校为目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德才兼备、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应往届普通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中专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幼儿教师90名(其中包括职教中心幼教专业教师4名,按照本科学历、总成绩排名靠前的安排到职教中心)。
四、招聘方法
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笔试、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五、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录取、体检、考核、资格复审与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1日至2015年7月20 日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
3.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在学信网下载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4)近期同底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 7月23 日上午9:00—10:30。
2.考试地点:永宁中学
3.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闭卷笔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4.笔试内容:所从事的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及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新课程理念等相关内容。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5 年7月26日-27日
2.面试地点:永宁中学
3. 面试方式。
根据各招聘学科名额和1:2的比例,按照 考 生笔试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 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 名面试人 选笔 试成绩并列者,均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教态、仪表等方面进行考察。评委由外聘专家 组成。面试采取答辩形式,准备时间10分钟,面试时间10分钟。评委按照评分细则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最后平均 分即为应 试者的面 试成 绩,面试成 绩保留两 位小数,当场公布。试讲过程全程录像,确保公平、公正。
(四)录取办法
按笔 试、面 试总 成 绩 从高分到 低分 的顺序 择优录 取。若 综合成绩 相同, 面试 分 数较高者优先。
(五)体检
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录取办法,排出 考生成绩次序,按照 各招聘学科 名额1:1的比 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末位考生成绩如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学历较高者,面试分较高者。如果以 上条件相 同, 考笔试 内容,高 分者 进入体检。
2.体检工作组织
体检工作由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参 照《河北省 申报认 定教 师资格 人员体检办法》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的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资格复审与考核
考核内容:通过查阅学生档案、复审拟 聘人员 报名资料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七)公示
考核程序完成以后,确定拟聘名 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到期后,经招聘小组同意,由教育 局同拟聘人员 签定聘用合同,合同期限5年以上。公开招聘的人员,自到岗之日起,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工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 以正式聘用 ;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分配
教育局对录用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分配 到相应幼儿园,对于不服从分配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六、待遇
拟聘人员正式聘用后,其工资纳入县财 政开支,享受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待遇,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并逐步纳入中小学教师编制。
七、监督检查
(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 工作人员如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 做到信息公开、程 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肃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 本规定情形的,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或 以其他不 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 指使、纵容他人 作弊,或在考试 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 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本方案的其 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 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 的工作人员,视情节 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公布举 报电话,接受社会 监督。
举报电话:纪检委0312-4212514
教育局0312-4227826
原标题:曲阳县 2015年招聘幼儿园教师方案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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