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2015云南巧家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调58人公告,报名时间:2015年7月29日(星期三)至7月30日(星期四),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巧家县教育局人事股;笔试时间:2015年8月6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巧家县第二中学。

  为解决县城区部分学校师资不足问题,结合城区学校编制及岗位需求情况,根据《巧家县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试行)》(巧政办通〔2015〕42号)文件精神,经报县人民政府同意,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2015年城区学校教师选拔调动工作严密、高效、有序开展。

  二、选调名额及岗位设置

  (一)选调名额

  巧一中4名,巧二中5名,巧三中21名,巧四中9名,新华小学5名,白鹤滩中学3名,巧家营小学4名,金塘镇九年一贯制学校3名,白鹤滩镇中心学校4名,共58名。

  (二)选调岗位设置如下:(见附件)

  三、选调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二)无犯罪记录,近三年内无党纪、政纪处分,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等次以上。

  (三)参加公开选调的教师的学历、教龄和教师资格条件:

  1.报考高中教学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在我县乡镇中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附中)工作满3年及以上(即2012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或非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在我县乡镇中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附中)工作满5年及以上(即2010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2.报考初中教学岗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或师范类全日制专科学历,专业对口,在我县乡镇学校工作满3年及以上(即2012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3.报考小学教学岗位要求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在我县乡镇学校工作满3年及以上(即2012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岗位不限专业,报考小学英语、体育岗位需专业对口,报考小学科学岗位限理化生专业。

  (四)身体健康,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五)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者不能报名参加选调考试。

  四、选调办法

  2015年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调工作,采用笔试与量化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拔调动。笔试满分100分。整个选调工作由县教育局与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一)按照选拔调动条件,在全县在职在编教师里公开按层次分学科报名考试,报名不填到具体学校,只填报选调岗位层次(高中、初中、小学,其中报考巧家三中岗位者按高中层次报考,录取后由学校考核考察后确定安排初中或高中教学岗位)和学科,对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人员进行公示。各选调岗位按照报名不低于1:3的比例进行笔试,报名低于1:3比例的选调岗位,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选调。

  (二)笔试结束后,按照各选调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量化考核人员,进行量化考核。若出现所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可并列进入量化考核。量化考核的内容和分值如下:

  1.学历。本科1分,研究生及以上2分;报考初高中英语具有英语八级证书者记2分;

  2.教龄。以5年教龄为基数(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0日),每多任教一年加0.3分(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半年以下不计分),最高不超过6分。

  3.表彰。荣获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报考人员须提供获奖文件为依据),分别为国家级3分,省(部)级2分,州(市)级1分,县(处)级0.5分,只记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4.年度考核。近3年内(2012年、2013年、2014年)年度考核为优秀者,每年优秀1分,最高3分。

  5.教学成绩。2013年、2014年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学科相同)单科成绩在全县排名记分:第一名10分,第二名9分,第三名8分,第四名7分,第五名6分,第六名5分,第七名4分,第八名3分,第九名2分,第十名1分。2年分别计分。

  6. 教学竞赛。

  (1)在市、县教育局2013、2014、2015年组织的课堂教学大奖赛中,荣获市特等奖、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记5分、4分、3分、2分(报考人员须提供获奖文件为依据,多次获奖不累计加分,计最高分);获县特等奖、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记4分、3分、2分、1分(报考人员须提供获奖文件为依据,多次获奖不累计加分,计最高分)。

  (2)在2015年全市“一师一优课”评选获前三名者分别记4分、3分、2分;在2015年全县“一师一优课”评选获前三名者分别记3分、2分、1分(考生须提供获奖文件为依据,多次获奖不累计加分,计最高分)。

  (三)总成绩等于笔试成绩与量化考核总和。各选调岗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若出现所需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对并列人员进行面试,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选调人员。

  (四)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岗位学科以总成绩从高到低自主选择具体学校。选调学校确定,经领导组审核通过,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县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

  (五)对本次公开选调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试用期考核办法,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调回原学校。
(责任编辑:黄全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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