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用人需求,经县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5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60名,其中:小学教师350名、幼儿园教师10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和往届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在职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员。凡我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册工作人员不能参加本次的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本方案年龄、学历中的“以上”或“以下”均含本级)
1.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
2.志愿服务农村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7月1日(例如:25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小学教师要求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不限);幼儿园教师要求具有普通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幼儿教育教师资格证;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5.不符合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8月7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地址:固始县蓼城大道南段)。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当年毕业学生可携带加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印章的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到报名点报名。
2.报名时填写《固始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报名表》在报名点现场领取或公告网站下载打印,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进行信息采集, 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100元。
3.报考人员按照招聘计划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多填报的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改报人员在核减岗位公告发布后3日内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新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考务费。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