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2015山东威海市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135人简章(第二批)详情见下文详细所示如下:报名时间:2015年7月30日9:00—8月1日16:00,笔试时间:2015年8月8日。

  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015年威海市属事业单位(含国家级开发区所属事业单位)继续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等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最高要求:高级岗位50周岁以下(1964年7月30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45周岁以下(1969年7月30日以后出生),初级岗位40周岁以下(1974年7月30日以后出生),各岗位年龄要求见《2015年威海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7月30日9:00—8月1日16:00

  查询时间:2015年7月30日11:00—8月2日11:00

  缴费时间:2015年7月30日11:00—8月2日16:00。

  报名网站:威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whrsks.gov.cn)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确认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报名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网上初审: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网上查询: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时间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4)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办理缴费手续。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威海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内含《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下同,需本人签名,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人员缴费后,于2015年8月6日上午9:00—8月8日开考前半小时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在网上初审通过后至网上缴费截止时间前,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见报考指南)到威海市人事考试中心(威海市胶州路7号707室)办理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报名人数不足取消、核减招聘计划予以公布。对紧缺专业岗位或乡镇事业单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含专业测试、试讲等方式,下同)的报名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须按报名网站公布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威海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提供)、身份证、资格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需出具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对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暂不开具,但须在考察体检前提供。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要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取得面试资格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岗位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初级岗位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中级岗位根据岗位要求进行专业笔试,主要测试本岗位专业知识。高级岗位和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的岗位免予笔试。各岗位笔试类别详见《岗位计划表》。
(责任编辑:Ci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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