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第一实验小学、第一小学、柳城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等五所市区市直小学的师资配备情况,经研究决定采用公开考试办法,择优选调部分中小学教师到上述市直小学任教。现将公开选调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学科、名额
语文、数学教师各10名,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各2名。具体选调学校、学科如下表:
二、报考要求
1、报考条件:具有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教龄满三年及以上(即2012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的南安市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市第一实验小学、第一小学、柳城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等五所市区市直小学教师不予报考。
2、报考范围:符合报考条件的小学教师和符合报考条件的现聘任初级职称的中学教师。
3、每位报考者只限报考一个学科岗位,报考的学科职位与本人取得第一学历(全日制)的毕业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聘任书)的专业(或学科)相一致。
4、2010年以来年度考核中有一次不合格或现在受处分期内者不予报考。
三、报考形式及选调办法
1、以学科为岗位进行报考和选调。
2、凡工龄满25年(即1990年9月1日前入伍)的报考者,考试成绩给予照顾加3分。
3、按学科岗位选调总人数从相应学科岗位的报考者的考试成绩(卷面成绩+照顾加分,下同)高低分别依序确定选调人选,每一所中学、中心小学(含所属的完全小学、教学点,下同)、市直小学每个学科岗位的选调人数最多不超过1名(即同一所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小学同一个学科岗位中有2人及以上的报考者考试成绩入围该学科岗位的选调人数时,只选调其中1名考试成绩最高的报考者)。
报考者考试成绩若出现相等时,按工龄(以现国库支付工资系统确定的工龄年限为准)长短依序确定人选;若再出现工龄相等时,则年龄大者(以身份证为准)优先。
4、考试成绩50分为合格线,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予以选调。因考生考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或因每所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小学每个学科岗位的选调人数最多不超过1人,造成选调岗位空缺的,不予递补。
5、选调的学校由被选调人选按该学科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确定。
四、报考时间:2015年8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报考时应缴交的材料:①毕业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聘任书(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原件查验后退还给本人;②工龄满25年证明(由所在中学或中心小学出具);③《南安市2015年公开选调市区市直小学教师报考申请表》(见附件1,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其中“报考编号”栏待报考时由工作人员现场填写)一式一份,本人近期1 寸彩色照片1张(粘贴在《申请表》相应位置)。
五、报考地点:南安市实验中学办公楼三楼。
六、考试时间:2015年8月13日(上午8∶30—10∶00)。
七、考试地点:南安市实验中学。
八、考试形式及范围
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考试时间90分钟。考试的范围与主要内容、考试形式、试卷结构等详见《南安市2015年公开选调市区市直小学教师考试大纲》(附件2)。
九、其他事项
1、报考者应于8月13日上午8∶10前到实验中学熟悉考场,8∶30开始考试,8∶45后迟到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报考编号单进入考场考试,除必要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外,随带的其他物品必须放在考场外指定的“禁带物品存放处”,携带通讯工具及参考材料进入考场者,将取消其考试成绩。
2、被选调人选原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自行解聘,是否续聘及聘任的岗位等级,由调入学校根据岗位设置情况确定。选调到市第三小学的教师,其人事关系、工资暂保留在原单位,待市第三小学新学年编制重新核定后予以办理调入手续。
3、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市教育纪工委、市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业务咨询电话:86367819、86367817;监督、举报电话:86367869 。
原标题: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公开选调市区市直小学教师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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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教育局
201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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