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青岛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定,现将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请相关人员按以下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
一、领取时间。2015年7月29日—8月4日(不含双休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二、领取地点。相关人员到受理本人教师资格申请材料的确认点领取,各确认点办公地址如下:
三、有关要求
1.教师资格申请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武警人员证件,下同)原件,到相应确认点领取。如申请人无法亲自领取,可委托他人持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代领。
2. 领取的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其中,教师资格证书由申请人自行妥善保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及时交申请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损毁不补。
3.申请人应按时领取,过期将不再安排专人发放。
原标题:关于公布2015年青岛市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及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相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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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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