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2015辽宁抚顺新抚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5人启事详情如下,报名时间:2015年8月5日至7日,9:00至16:30,报名地点:新抚区教育局710室(地址:新抚区新抚路71号)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素质,解决学校教师紧缺问题,根据省委组织部、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经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政府同意,2015年新抚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 15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新抚区教育系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岗位和数量详见《2015年新抚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省内在职公办教师。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4、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学历、学位要求。

  5、年龄要求:(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须为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31日(含)之后出生)。(2)具有区级以上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的省内在职公办教师(以下简称省内在职公办教师),年龄须为40周岁以下(1974年7月31日之后出生)。

  6、报考者需具有教师资格证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均不在招聘范围内。

  如招聘岗位或岗位的报考条件有所调整,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

  四、招聘方式

  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的岗位采取考试(笔试、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3:1,如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省内在职公办教师的岗位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

  五、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新抚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信息,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上向社会公告。

  (二)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5年8月5日至7日,9:00至16:30

  3、报名地点:新抚区教育局710室(地址:新抚区新抚路71号)。

  4、报名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复核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辽价函〔2010〕29号)规定,收取报名费50元/人。

  5、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由考生根据《招聘公告》认真填写报名表,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性,报考人员要与所报岗位招聘资格条件进行核实,确认本人符合该岗位的招聘资格条件。考生填写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6、报名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

  (1)2015年新抚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考生需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一份,并粘贴好照片;

  (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制作笔试准考证用);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6)岗位要求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7、考生自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工具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责任编辑:wangj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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