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经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详见《2015年夏季如皋市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0年8月至1997年8月之间出生);
(三)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幼儿园从事幼儿教育工作5年及以上(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四)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五)中专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如皋市户籍(户籍状态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名网址:如皋教育网(http://www.jsrgjy.net)。
3.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8月8日9:00—8月10日16:00。
4.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8月8日9:00—8月11日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15年8月8日9:00—8月12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进行缴费确认(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方视为报名成功。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明材料等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 (120 ×160像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报名者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在考场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一致。
2.如皋市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核,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3.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初审通过后所填报名信息不得再更改。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本次公开招聘向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5.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nt.lss.gov.cn)、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rghrss.gov.cn)、如皋教育网(www.jsrgjy.net)公告。
6.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初审通过人员即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登记表二份(样式见附件2),报名登记表打印截止时间2015年8月14日16:00。经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15年8月13日9:00—8月14日16: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 (责任编辑:wangj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