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动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教师,定向充实到乡镇学校。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许昌市境内或在长葛市工作满三年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能自觉履行《教师法》规定的各项义务;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任职资格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截止日期以2015年6月30日为准,即1985 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刑事
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在以前招聘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记录在案的,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4日—8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长葛市新区5号楼1楼(人力资源市场)
3、报名方法:现场报名。报考者在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及拟聘岗位要求的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报名时由本人填写《长葛市2015年公开招聘乡镇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报考者可在长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并张贴近期同版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进行信息采集,并根据有关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6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
4、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取消。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1日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考务费。
5、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6、资格审查合格者,持身份证于2015年8月13日到长葛市新区5号楼人力资源市场1楼(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责任编辑:wangj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