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县新建幼儿园正常办学及扩大原有乡镇中心幼儿园招生规模,加快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75名幼儿园工作人员。由屯昌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招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50名及保育员(工勤技能岗位)25名,共75名(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2.幼儿园教师应聘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或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并经过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培训合格,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后出生)。
3.保育员应聘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培训合格证,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海南省户籍或生源。
5.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及我省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相关信息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在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自行在海南省屯昌县党政网和屯昌县教育局网站打印填报《2015年屯昌县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时除提交报名登记表(贴上相片)一式2份外,同时提交近期同底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4张,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学前教育专业培训合格证书、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14日。
报名地点:屯昌县教育局。
3.领取准考证
招聘领导小组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并在屯昌县党政网进行公示。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幼师和保育员岗位按不低于1:3的比例(即招聘岗位和经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此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于2015年8月24日-25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屯昌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1.笔试内容:幼儿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包括幼儿专业知识、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及幼儿教育法律法规等)。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评卷工作。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为100分。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5.笔试成绩在屯昌县党政网和屯昌县教育局网站公示。 (责任编辑:wangj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