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中学南校区今年秋季将投入使用,随着班级数额的增加和学生管理工作的需要,专任教师和生活指导教师缺员较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县学校正式在职在编教师中为山阳中学公开选聘教师61名。
一、选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二、选聘岗位
专任教师45人:语文7人、数学8人、英语7人、物理6人、化学6人、政治1人、历史1人、地理3人、体育4人、信息2人(含通用技术1人)。生活教师16人(男女各8人)。
三、选聘对象
全县正式在编在岗公办教师。
四、选聘条件
1.热爱教育工作,遵纪守法,严谨治学,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
2.专任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应聘的岗位专业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以竞聘人员教师资格证书认定的专业或实际从事专业学科教学为准)。
3.生活指导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有班主任工作经历,具有初中以上教师资格。
4.具有5年以上任教经历(2010年9月以前正式分配或聘任工作),免费师范生不受任教年限限制。
5.应聘专业课教师年龄要求:男,45周岁以下(1970年8月31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31日后出生)。应聘生活教师年龄要求:男女年龄均在40周岁以上(1975年8月31日前出生)。
6.凡受到党、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的,不得报名竞聘。
7.具备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责任编辑:wangj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