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安顺市委、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的意见》(安市发〔2014〕15号)及《中共平坝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平委发〔2015〕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区人民政府批准,2015年平坝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7名。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在安顺市教育局和平坝区委、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由平坝区教育和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方案、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37名。详见《平坝区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土建、汽车应用与维修为非师范类),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7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岁及以下(197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者毕业专业须与所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具有相应教师资格(会计、土建、汽车应用与维修除外),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相应学历和教师资格(会计、土建、汽车应用与维修除外)。
4、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现仍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5年7月31日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6、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中小学教师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8月1日—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平坝区教育和科技局四楼会议室。
(三)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需持毕业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签订《承诺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相应教师资格证。同时提交以上证件复印件(A4型纸)各1份。本人近期正面同底免冠1寸彩照(要求白底,不收打印照片)4张,《平坝区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查表》1份,《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考试、体检、考察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四)本次报名收取报名考务费100元。
(责任编辑:meim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