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师资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1〕133号)及《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有关规定,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4名,管理人员1名,具体见《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各项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招聘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按照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负责落实招聘的具体工作。
二、招聘工作的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拟聘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取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具体见《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取得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3、18周岁以上(1997年8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获得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或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相关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现仍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3、截止2015年8月1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
4、截止2015年8月1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5、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人员;
6、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因各种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8、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由安顺职院招聘办统一组织报名工作。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责任编辑:meim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