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城关地区中小学教师紧缺问题,保证城关地区各中小学秋季学期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所需的教师数量,经县委、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本遴选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大方县遴选城关地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工作原则和程序
本次遴选工作在大方县遴选城关地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制定遴选计划、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试教、政审、确定拟遴选人选、公示、行文调动等程序进行。
三、遴选计划
本次遴选城关地区中小学教师共130名,其中高中教师52名,职高教师3名,初中教师60名,小学教师15名。具体职位详见《大方县2015年遴选城关地区中小学教师职位表》。
四、遴选对象及遴选条件
(一)遴选对象
1、大方县内在职在编正式教师;
2、截止2015年8月31日大方县内服务期已满但未接转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二)遴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政治鉴别能力,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具有比较全面、扎实的学科理论知识和一定的教育教学理论素养,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创新能力及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
3、遴选教师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7年7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0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在报考学科任教三年及以上(2012年9月及以前开始任教)。
5、达到相应学段所需的学历要求。
6、无违法犯罪记录。
7、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8、其他遴选条件见《大方县2015年遴选城关地区中小学教师职位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遴选:
1、处于党政纪处分期限内的;
2、司法机关、纪检监察等部门正在立案调查的;
3、离岗进修尚未毕业的;
4、不符合《大方县2015年遴选城关地区中小学教师职位表》中各学科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5、其他相关文件规定不得参加遴选的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发布公告时间:2015年7月31日至8月2日。
2、 报名时间:2015年8月3日至8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大方县教育局六楼。
4、收取报名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1、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白底彩照5张(除张贴在报名表上外,
剩余4张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3、报名表(只收打印件,签名处手写);
4、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每位遴选人员只能选择一所学校一个学科遴选,同时遴选几个学校或几个学科的,一经核实,取消其遴选资格,报名费不退。
各学科开考最低比例为1:3,遴选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学科,按比例削减或取消遴选计划职位数。削减遴选计划职位数的,遴选人员不再调整;取消遴选计划职位的遴选人员,若符合遴选其他学校某一职位的,可以改报;不愿改报的,可凭缴费收据到原报名收费处退回报名费。改报及退费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0日。
(责任编辑:meim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