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城区4所新建学校和城区其它学校教师配置问题,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内进行公开竞聘部分学科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竞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上成立岷县公开竞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开竞聘工作,组成人员建议名单如下:
组 长:王发正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黎 辉 县政府副县长
刘继民 县人社局局长
王得臣 县教体局局长
成 员:包彦治 县委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
罗燕军 县政府机关事务局副局长
王 都 县编办主任
包尚治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杜雪君 县人社局副局长
孟文珍 县公安局副局长
黄惠萍 县教体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人事股。王得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杜雪君、黄惠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具体业务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
二、范围及计划
(一)竞聘教师:岷阳镇范围外各级各类学校在职公办教师。
(二)竞聘学校:2015年确定的岗位竞聘学校为岷县六中、岷阳初中、西城区小学、西城区幼儿园、县幼儿园、岷阳二小、岷阳一小、东关小学、城关初中、城郊初中、岷峰小学、东照小学、和平小学等13所学校。
(三)岗位计划:依据师生比、班级比,结合各学校在校学生数、班级数核定竞聘岗位。
2015年确定的岗位竞聘计划数141名,具体是语文28名、数学32名、英语8名、物理6名、化学4名、生物7名、政治1名、历史3名、地理5名、音乐3名、体育7名、美术3名、计算机3名、学前教育31名。
各竞聘学校、各学段、各岗位学科需求见附件1。
三、主要条件
(一)师德要求: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各项规定。
(二)教龄要求:初中、小学岗位要求教龄5年及以上,高中、幼儿园岗位不设定教龄年限。
(三)学历及教师资格要求:竞聘高、初中岗位的教师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竞聘小学、幼儿园岗位的教师需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要求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资格证可向下兼容)。
(四)年度考核要求:各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具体要求
(一)每位教师只限报一个岗位。参加竞聘人员的学历层次符合岗位要求后,报考相应学科岗位时教师资格证学科或毕业证学科至少要有一个与报考岗位的学科一致。
(二)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为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或相关相近专业。本科相关相近专业须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教育学、科学教育、人文教育、教育技术学、艺术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专业;专科相关相近专业须为《普通高校高职高专指导性专业目录》中的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初等教育、现代技术教育、特殊教育专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竞聘:
1.近3年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不尽职,造成明显失误或有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处罚的;
2.2014—2015学年度内无故旷工累计10天及以上或请假(婚、产假除外)累计60天及以上的;
3.2014年城区教师竞聘工作中因违纪被取消资格的;
4.中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教师服务期未满的。
五、竞聘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竞聘办法
1.报考岗位比例:高中、幼儿园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2的比例的,初中、小学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的,核减该岗位竞聘计划。学校间不能调剂报考岗位。
2.计分办法:满分100分。高中、幼儿园岗位量化考核占10%、笔试占50%、面试试讲占40%;初中、小学岗位量化考核占20%、笔试占40%、面试试讲占40%。
量化考核:总分100分,按报考岗位比例折合得分,具体办法见附件6。
笔试:总分100分,按报考岗位比例折合得分。采用闭卷考试形式,主要考察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教育案例分析和教育法规、制度等相关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按岗位指标的150%取整(凡出现小数点的都予以“进一”取整),根据笔试成绩和量化考核得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责任编辑:meim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