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教师队伍学科结构,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满足我县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专业对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一、招聘数额及专业设置
2015年共招聘中小学教师30人(其中初中教师10名,小学教师20名)、幼儿园教师5名,具体招聘情况如下:
(一)招聘学科及数额
(二)报名条件
1.应具备的条件:
(1)能够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能够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3)能够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无精神病史。
(5)报考初中教师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尚未就业;
②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③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6)报考小学教师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尚未就业;
②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③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④现户籍为淇县籍。
(7)报考幼儿教师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普通全日制幼儿师范专业(中专)或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尚未就业;
②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③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④现户籍为淇县籍。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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