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张家口市桥东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职位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名,具体情况详见《张家口市桥东区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尚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含26周岁,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放宽至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7日—8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桥东区卫华小学
3、资格审查: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携带小二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和填写完整的《张家口市桥东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表样从张家口市桥东区门户网站下载)。
2015年应届毕业生未领取报到证的,还需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4、每人只限报考一个职位。
5、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6、笔试准考证的发放:对符合报考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7、报名费和笔试考务费为100元。特困、低保家庭的毕业生给予优惠,免收报名费和笔试考务费,报名时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
1、笔试:
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报考教育系统的加考《教育理论基础知识》。笔试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笔试分值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确定。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专业职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分值100分。
报考教育系统考生的面试为试讲,备课和试讲时间均为15分钟。试讲前,考生先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抽取试讲顺序号,根据抽取的顺序号确定备课及试讲的具体时间,备课时间结束后考生到讲课室进行试讲。
报考其他事业单位考生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每场面试评委均设7人。对参加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抽签决定应试顺序。评委现场打分,评委评出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评委所打分数的平均值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进入面试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照网上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准时参加面试。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方法如下:
教育系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试讲)成绩×60%;
其他单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专业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三)考核、体检及公示
1、考核: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对拟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核,考核、复核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2015年应届毕业生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取得毕业证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集合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照报考专业职位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和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张家口市桥东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五、聘用及工作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2、新招聘人员纳入桥东区全额事业编制,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查询
招聘职位、条件、考试成绩、参加面试、体检考生名单及时间地点等情况,请及时登录张家口市桥东区政府门户网站www.zjkqd.gov.cn进行查询。
咨询电话:0313-4038742 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313-4038089
原标题:公开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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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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