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及学校中长期发展的需要,不断充实和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临发〔2011〕83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5年公开选聘在职教师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机构
为确保公开选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临沧市民族中学2015年公开选聘在职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海平
成 员:徐家灿 吴新林 郭继宏 黄 雁
何 伟 袁周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校教学处,由郭继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袁周良、何伟同志任副主任,负责组织开展公开选聘在职教师有关业务工作,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临时抽调。
公开选聘工作在市教育局、市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进行。
二、公开选聘岗位及名额
公开选聘教师27名,其中,高中语文教师1名,高中数学教师2名,高中英语教师1名,高中物理教师1名,高中化学教师1名,高中生物教师1名,高中美术教师1名;初中语文教师6名,初中数学教师5名,初中英语教师5名,初中历史教师1名,初中地理教师1名,初中体育教师1名。
三、公开选聘范围
面向全省。
四、公开选聘条件
1、忠于党的教育事业,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乐于承担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有开拓创新精神,关爱学生;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谨治学;品行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能胜任所报考学科的教学任务,熟悉学科课程标准、考试大纲及教材要求;能不断学习新的教育理论,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学方法,掌握有效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有自己的教学风格,能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教育教学效果较好。
3、能胜任班级管理工作,关心和爱护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可持续发展。
4、具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能积极参与和承担课题研究任务,能编写相应学科复习提纲和资料、举办相应讲座、组织或参与编写校本教材。
5、具有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高中教育教学经验和高考备考指导经验;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初中教育教学经验和中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备考指导经验;报考美术教师岗位的应具有指导美术高考的经历。报考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0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高级职称、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获“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等条件之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6、取得与所报考学段相应或更高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受党纪处分未满规定时限或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2)参加选聘前三年内党风廉政、学校安全、综合治理等一票否决单位的相关责任人;
(3)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的;
(4)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五、公开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5年7月31日,在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公开选聘公告,公告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至8月6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7日-9日。
2.报名地点:临沧市民族中学高中部办公室。
3.联系电话:办公室:0883-2153966
何 伟:13988330290
袁周良:13988390293
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聘书、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寸免冠近照3张,近三年业绩材料1份。
(2)填写提交《临沧市市直学校公开招(选)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二份,须有任职学校校长签章。
报名结束后,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合格者由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通知其参加笔试。
(责任编辑:meim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