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统筹城乡师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加强城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增强活力,提高办学水平,建立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用人制度,根据《镇远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镇远党办发〔2012〕68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我县在全县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范围内进行公开选调 名在职教师(含特岗)城关中小学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做到“四公开一监督”即选调人数公开、考试办法公开、考试成绩公开、选调结果公开,接受广大教师和社会的监督。
二、选调工作组织形式
㈠ 本次选调工作在县教育和科技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第五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全程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㈡ 选调领导小组
组 长:江 军
副组长:石隆贵 邓万能 杨 力 何 俊
成 员:各中小学、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老师
纪 检:县纪委监察局派驻第五纪工委监察分局、县教育和科技局纪检人员
本次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公告具体负责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选调学校、选调专业技术岗位及名额(共61名)
镇远中学:语文1人、政治1人、地理1人、体育1人、物理1人,共5人;
文德民族中学:语文3人,数学2人,英语3人,地理1人,物理1人,物理、生物、化学实验员各1人,
体育1人,共14人;
县第二初级中学:语文5人、数学5人、英语3人、物理1人、
思品2人、历史1人、地理1人、生物1人、共19人;
县第三初级中学: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物理1人、
生物2人、音乐1人、体育1人、美术1人、计算机1人,共10人;
城关五小:语文1人、数学1人、体育2人,共4人;
城关三小:语文3人、数学1人,共4人;
示范幼儿园:3名;
机关幼儿园: 2名。
四、选调对象和条件
㈠选调对象
县城所在地以外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音乐、体育、美术允许特岗参加选调。
㈡选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无违法违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行为。
高中:
1. 具有国家承认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必须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2. 年龄45岁(197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同时符合⑴或⑵款的条件规定。
⑵在职教师具有3年及以上初中所报学科教学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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